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喜讯 抚顺市第三医院实行抚顺市城镇居民 医保贫困户民政救助就医联网即时结报!

  2018年4月1日抚顺市第三医院门诊、住院实行抚顺市城镇居民医保贫困户即低保户(或边缘户)民政救助就医联网二次报销即时结报!实施后,方便全市城乡居民贫困人员在抚顺市第三医院就医,医保报销后,联网直接享受民政救助二次报销。减少了患者出院结算后,再到抚顺市民政救助管理中心报销的环节,又减轻了城乡居民低保户(或边缘户)的经济负担,惠及百姓。

报销范围

  抚顺市城镇居民医保低保人员或低保边缘户人员。

报销政策

  城镇居民医保低保户:门诊个人承担的符合规定的基本医疗自负费用的60%予以报销,最高上限为每人每年70元;住院个人承担的符合规定的基本医疗自负费用的70%予以报销,最高上限为每人每年10000元。

城镇居民医保边缘户:住院个人承担的符合规定的基本医疗自负费用的42%予以报销,最高上限为每人每年6000元。

就诊流程:

  门诊或住院就诊必须携带城镇居民医保卡及低保证或边缘证→挂号→相应门诊诊室就诊→门诊缴费→门诊收据显示“民政救助”费用→民政救助二次报销结束,医院收据留存。如需住院患者→相应科室住院诊治→出院结算→出院收据显示“民政救助”费用→民政救助二次报销结束,医院收据留存。


咨询电话:024-54628879  抚顺市第三医院医保部

地  址:抚顺市东洲区绥阳路28号(可乘坐28路、30路、36路、24路、604路、11路)